记者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深圳按照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已经逐步建立起“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截至2023年3月底,深圳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开户180.04万户,资金规模15.22亿元,居全国前列。
逐步建立起“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资料图)
日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吴登记做客《民心桥》时透露,深圳已逐步建立起“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起步最早、发展最充分、保障作用最大的支柱体系组成部分。“第二支柱”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主要发挥补充作用。“第三支柱”为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11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宣布深圳作为36个先行城市(地区)之一先行启动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参加人员规模稳步扩大。
据统计,截至2023年3月底,深圳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88万人,离退休人数63.44万人,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截至2022年底,企业年金参保职工人数85.14万人,资金规模为424.53亿元,补充养老作用初步显现。截至2023年3月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开户180.04万户,资金规模15.22亿元,居全国前列。
个人养老金缴费上限为12000元/人/年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指有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能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养老保险需求,同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吴登记介绍,参加了深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都可以自愿参加,参加人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按年缴费,目前每人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后期国家会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采取“EET”模式,即在缴费和投资环节免税,领取时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参加人可以自主使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购买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产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23家银行可开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业务
国家首批已确定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招行、平安等23家银行可以开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业务,参保人可以自行选择相应银行的网点柜台或银行官方网站及APP等电子渠道开立账户,也可以由所在单位联系银行上门服务。
为最大限度方便参加人,市人社局已在“深圳人社”和“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i深圳App设立了“办理个人养老金”专栏,将大部分银行申请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入口链接统一归集在同一页面,参加人可以通过此专栏选择开户银行。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形时,才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不能提前支取。其中,个人养老金支取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也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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