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一位中型券商的副总裁级高管,你的薪酬会如何计算呢?
这部分内容本来是一个少数人才知道的“机密”。
但随着一份诉讼文书的发布,券商高管最隐秘的薪酬方案被披露出来。
【资料图】
虽然这只是一份广东地方券商某位高层的薪酬,并不代表全行业。
但它仍然真实的揭示了下,一般的中型券商对于其高管的考核标准、激励方案,以及后续善后步骤。
读来确实让人打开眼界。
固定薪酬就超百万
这件事被揭开,还需要追索到粤开证券和其一位前高管的薪酬诉讼上。
此案的主角是黄某,他于2003年3月1日入职粤开证券(前身为联讯证券),岗位副总裁。
根据相关文书显示,券商和黄某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月工资税前10.04万元(固定部分),每月不固定时间银行转账发放上个自然月月工资,每年发放13个月工资。
以此计算,黄某的基础薪酬至少就超过了120万元。
浮动奖金更加惊人
据悉,除了上述固定薪酬的部分,黄某的“薪酬包”里,还有浮动奖金(实际上就是绩效工资),每年春节前发放上一年度的绩效工资。
而黄某的浮动奖金来自于这家券商的高管激励方案。
按照文书载明:粤开证券每年给于高管的总奖励为公司总利润的10%。
打个比方,如果该券商一年赚了8000万,高管的浮动总盘子就是800万,券商一年挣1个亿,高管的浮动奖励总和就是1000万元。
跟随业绩,或丰或俭。
高管奖金看系数
对于一个高管而言,他每年能拿到的浮动奖金部分,主要取决于两点。
第一、当年券商业绩营收如何,这决定了高管奖金的“总盘子”。
第二、该位高管的职级系数。
文书显示,粤开对每位高管的职级系数划定的清清楚楚:
董事长1.8,总裁1.5,副董事长1.2,分管财富业务分管领导1.0,分管自营业务分管领导1,资管业务分管领导0.9,投行业务分管领导为0.85,其他中后台高管0.7。
假设该公司有10位高管,则整个高管班子的系数在10.35上下。那每位高管的实际浮动奖金就是“总盘子”除以10.35再乘以个人系数。
黄某亦证实,2015年至2018年的四年间,他依次获得奖金242.9万元、87.5万元、70.2万元、58.8万元。
争议起于“分手”
双方的“矛盾”激化,其实主要在“分手"阶段。
据悉,黄某在粤开证券最后工作至2020年11月30日,当时粤开证券向黄某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在他离职前的两个月,也就是2020年9月,黄某的工作岗位变更为专家顾问岗,也就是被调岗了。
粤开证券更给黄某2019年的个人业绩评价为三个字:不合格!
自此,双方矛盾升级。
随后,黄某决定走上法庭要求一系列赔偿,包括粤开证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84.35万元;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的绩效奖金200万元;支付2020年11月工资10万元;支付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未休年休假工资132.2万元。
之后双方进行了劳动仲裁,但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资管业务漏洞成导火索
法庭上,粤开一方表示,黄某2019年的考核不合格,且拿不到“足额奖金”,与粤开证券私募资管违规有关,黄某是时任分管资管业务的副总裁。
2020年,证监会向粤开证券下发监管措施决定,指该券商开展私募资管业务存在三大问题,包括如下内容:
一是资管业务合规管理存在漏洞,未按要求制定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规定等。
二是风险管控不足,交易系统权限设置、投资交易缺少复核程序,债券回购交易系统未按公司制度规定设置风控阈值等。
三是资管计划之间违规进行债券交易,2只资管计划存在异常交易情形等。
当事人黄某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他个人也收到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基于以上背景,粤开证券则主张,黄某2019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扣减其50%绩效奖金。
黄某的奖金数究竟是多少?
审理法院指出:按照粤开证券的绩效计算,粤开证券认可黄某2019年绩效应发42.6万元,故在进行合规问责扣发绩效前,黄达明2019年的绩效奖金应为78.1万元。
正如上文所指出的,因黄某分管的私募资管业务存在违规行为,导致粤开证券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依据粤开证券的合规问责办法,决定扣发黄某50%绩效奖金。
法院认为上述计算与扣发并无不妥,因此认为在进行合规问责扣发绩效后,判决粤开证券应支付黄达明2019年绩效奖金39.0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黄某想讨回的2020年绩效奖金,审理法院则未予认可。
此外,法院还判决粤开证券支付黄达明未休年休假工资总计40.3万元。
至此,这个案件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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