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一个标注为“陆河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的举报箱。
2、以下是新闻原文,供参考。
3、针对“扫黑除恶举报箱没有投信口”一事,11月1日,广东陆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回应称,举报箱10月中旬设置,是广告公司制作举报箱的时候忘记设置投信口,目前该举报箱已经更换。
4、根据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一个标注为“陆河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的举报箱四周没有投信口,无法投入举报信。举报箱没投信口,很显然就不能让举报箱“正常工作”,究竟是人为疏忽所致,还是故意为之,恐怕只有设置举报箱的人才知道。即便涉事单位回应称是“广告公司忘记了此事”,看似是“与我无关”,但不免有“甩锅”之嫌。
5、举报箱何用?顾名思义,就是接纳群众的意见,尤其是扫黑除恶举报箱,更是接收相关线索的有力渠道。即便是网络时代,有多种方式可以实现举报,比如,邮箱、微信留言等,但举报箱也能够满足一部分人群的需要,比如,使用网络不方便的群众。故此,举报箱在网络时代依旧有用。
6、涉事单位将责任“甩锅”给广告公司的做法,显然是不负责任的。据悉,视频中的举报箱于10月中旬安装在检察院门卫室外,也就是说并非是最近一两天内才装上去的,那缘何没有及早发现与更换?这值得追问。不难想象,如不是“好事者”发现没投信口,这个情况估计会一直存在。
7、小事反映作风,“举报箱没投信口”根本上讲,是相关单位没有将工作做细致,没有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悬挂举报箱,大部分是因为上级有标准性要求,甚至是考核的其中一项,为了不影响政绩,不得不为罢了。如果只是抱着上述的意识干工作,举报箱的运行效率也就可想而知。毕竟,忽视了群众的需求,就与摆设无异。
8、还是以此事为例,缘何半个月没有发现“举报箱没投信口”?这恐怕与举报箱工作机制不健全有关系。半个月没发现,就证明半个月没有人去看举报箱里有没有内容。如此,群众举报线索的处置力度也就可想而知。须知道,扫黑除恶举报线索,寄托着群众对当地政府的信任,其时效性也应是首位的,一两日的耽搁就有可能导致黑恶分子“漂白”或对举报群众进行报复。
9、尽管涉事检察院发现后,立即对该举报箱进行了更换,但这只是第一步,如何健全举报箱运行机制才是最为重要的。而且,相关部门有必要举一反三,倒查和改正类似的形式主义,以真正践行为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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