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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能源监管机制,以创新促进电力安全生产稳定向好,江苏能源监管办结合江苏电力行业实际,印发工作方案,试点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对参与电力安全生产的企业进行全流程、全过程、全生命周期闭环监管,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不断提升企业依法规范诚信经营意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加大宣贯力度,营造诚信经营良好氛围。江苏能源监管办充分利用座谈交流、新闻宣传等形式,对信用为基础的电力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传达宣贯,引导电力企业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实行相关措施,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印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实施细则,要求各电力企业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承诺制度,并将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对不实承诺、虚假承诺实施失信惩戒。
注重成果转化,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江苏能源监管办积极推进电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依法依规认定涉电领域安全失信行为,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对有失信记录的主体,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强化联合惩戒,提高震慑力度。去年以来,联合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共对20余家失信企业进行了重点督查,对2家企业进行联合监管约谈,并将10余家电力企业失信情况与属地电力管理部门共享,要求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对其开展“回头看”检查。
强化信用修复,鼓励企业积极落实整改。江苏能源监管办将近年来电力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国家能源局“信用能源”平台,并按照信用行为清单进行信用行为分类,实现企业基础信息、信用信息共享。严格执行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失信企业落实整改要求,履行行政决定明确的责任和义务,近年来,共对8家电力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帮助企业进一步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围绕电力安全重点监管事项,进一步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电力安全监管试点应用工作机制,联合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深化电力安全信用监管,构建“依法依规、各司其职、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的信用监管协同共治格局,不断强化电力安全信用监管约束力和震慑力,促进江苏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责任编辑:江蓬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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