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资料图)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二)公示时间: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29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榜公示。
(四)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馈
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五)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间内,无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
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
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
及任职文件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
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
之处。
(三)激励对象均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四)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五)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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